通过上述讨论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辩证法与人的主体性存在之间有着一种十分特殊的深刻关联,人的现实的主体性存在需要一种与之相应的哲学思维方式来予以把握,辩证法就是关于人的现实的主体性存在的自我理解学说。在二者的这种深刻关联中,马克思哲学辩证法克服了以往种种流俗化的理解,彰显出丰富的当代意义。
[1]参见贺来、陈君华:《对辩证法三种研究范式的反思》,《学术研究》2002年第7期,第36页。
[2][德]恩斯特·卡西尔:《人论》,甘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3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73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7页。
[5]同上书,第67—68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74页。
[7]同上书,第301页。
[8]《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第396页。
[9][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70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73页。
[11][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57页。
[12][德]胡塞尔:《欧洲科学危机与超验现象学》,张庆熊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70页。
[13][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42页。
[14]同上书,第44页。
[15][德]黑格尔:《逻辑学》上,杨一之译,商务印书馆1966年版,第39页。
[16][德]哈贝马斯:《后形而上学思想》,曹卫东等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151页。
[17]同上书,第151页。
[18][德]伽达默尔:《摧毁与解构》,《哲学译丛》1991年第5期,第22页。
[19][德]伽达默尔:《黑格尔与海德格尔》,《哲学译丛》1991年第5期,第9页。
[20][德]伽达默尔:《摧毁与解构》,《哲学译丛》1991年第5期,第22页。
[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19-320页。
[22]参见[德]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夏镇平、宋建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年版,第119页。
[23][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2卷,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99页。
[24][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85页。
[25][德]黑格尔:《逻辑学》上,杨一之译,商务印书馆1966年版,第31页。
[26][德]费尔巴哈:《未来哲学原理》,见《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荣震华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1年版,第114页。
[27]同上书,第181页。
[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14页。
[29]同上书,第323页。
[30]同上书,第324页。
[31][德]阿多诺:《否定的辩证法》,序言,张峰译,重庆出版社1993年版。
[32]同上书,第157页。
[33][德]阿多诺:《否定的辩证法》,张峰译,重庆出版社1993年版,第156—157页。
[34]这一点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一书的最后几节曾做过详细的论述,陈嘉映、王庆节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版。
[35]张世英:《自我实现的历程》,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10-211页。
[3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