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明初坐在车里,同样将她和阿鹿在南风大楼门口的举动看在了眼里,在看到阿鹿离开,朝着另一个方向走去,上了公司提供的保姆车的时候。
陆明初似笑非笑的收回了视线。
显然,八百个心眼子的人,只需略一思索,就猜到了简童的用心用意。
正因为猜到了她的想法担忧和意图。
才觉得好笑:
从始至终,他的目标,就是她简童啊。
笨女人,心思细腻考虑周到过了头,却忘了她自己。。。。。。也是一只,别人眼中的羊啊。
不由得给自己朋友发去一条短信:今天看到一个有趣的事情,一只羊,试图保护另一只羊,好不好笑。
唇边笑意有些冷,陆明初想起,小时候的自己。
那时候的自己身边,可不像是已经坐上保姆车离开的那只羊,身边有着另一只羊。
没有理会对方立刻回过来的短信:陆明初,你又搞什么飞机。别搞哦,小心终日射雁却被雁啄了眼。说不定,你眼中的羊,是披着羊皮的狼。
女人坐到车里。
陆明初唇边含笑,问道:
“你请客,地点选好了吗,哪一家?”
简童沉默了会儿。。。。。。陆明初的身份地位摆在这里,请这种人吃饭,地点确实不能随随便便找家路边实惠小店。
但,太昂贵的店。。。。。。简童蹙了下眉,思索着,选一家合适的店。
“没有想好吗?”清越的嗓音说道:“既然是请我吃饭,地点,不如我来定?”
话说到这里了,简童点头道:“好,那就劳烦陆总费心了。”
车子发动,朝着大路开去。
驾驶座,陆明初薄唇扯出一抹慵懒笑意,显得漫不经心:
“那就说好了,去哪里吃饭,地点,我决定。”
直到车子停下。
简童看着眼前的建筑:“这里是?”
陆明初转头,冲她扯唇一笑:“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