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得津津有味的高桥佑哉丝毫没有注意到几人的情况,只是一心沉迷於案件之中。
讲述完毕的永野美穗抬起头,环顾四周。
面对不断眨眼的三人,她面露疑惑之色,询问道:
“你们这是怎么了?眼睛不舒服吗?还是我哪里说错了?”
“咳咳,没事,完全没事!不说这个,关於刚才说的这一点,我们在现场已经知道了,有没有更具体的线索?”
沉默之中,见无人询问的秋元悠介勇敢举手,直接了当的表达自己的看法。
“当然,这是刚才鑑识课的文件,他托我將这个带过来。凶器上的指纹是属於另一个有前科的人。”
毫无表情的永野美穗又掏出一份白纸黑字的文件——上面是银色鱼叉的指纹对比结果。
足利幸之助,28岁,过去曾经多次携带凶器罪,被处以十日拘留,还因为吸食和持有兴奋剂(毒品)被处十年以下的惩役。
携带凶器罪听起来嚇人,实际上是属於轻罪刑法。
这种罪名独立於刑法之外,多数是道德范畴內的行为,比如街上流浪、暴露身体、乞食偷窥等就属於违反轻罪刑法。
按规定,违反轻罪刑法,会被处以1日以上三十天以下的拘留,或者1000円以上1万円以下的罚款。
实际上的话,轻罪刑法对於未遂犯没有处罚规定,通常不会进行逮捕,除非是真的不识相,惹怒了执法警察。
而与兴奋剂有关的罪名就比较重了,无论是吸食、持有,还是贩卖、製作,通常都会受到十分严厉的刑事处罚。
相关的犯罪,惩役起步,上不封顶。
最次都是一年以上的惩役——一年的有期徒刑,
知道这个信息后,眾人心中一震。
据警视厅的某项调查,曾经犯过罪的人第二次犯罪的机率远比普通人高。
纸面上的这个人,十分符合此次案件中杀人凶手的身份。
“这么说的话,那位被逮捕的牛郎就与案件无关了,而这人就十分可疑了。”
抬起头望向秋元悠介,长谷川诚真激动地说道。
他先前的猜测是正確的,而且身为对手的东野组已经走入了错误方向,自己將破获这起案件,积累升职的功劳。
似乎是洞察到了他的心思,秋元悠介微微一笑,轻声说道:
“这件事情会告知给东野组他们。”
“额,告诉他们吧。嗯,还是告诉他们比较好。”
听见此话,长谷川诚真的动作一滯,摆了摆手,故作毫不在意的模样。
一息时间未过,他转头看向能够决定此事的主任,投出询问的目光。
在秋元悠介愕然的点头之后,对著佐野真由子一挥手,长谷川诚真马上就冲了出去。
看著同僚飞奔离去的背影,秋元悠介不禁摇了摇头:
“一旦涉及到东野良,长谷川就会变得十分容易被看穿。”
“真是个小气的男人。”
在嘀咕一句后,佐野真由子拿起座位上的包包,隨即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