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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7章 龙性难藏锋 郡府染腥风(第2页)

教黑龙当人,比他想象的要难得多。

第一天,敖烈学会了用筷子。他把筷子握在手里,像握两把刀,夹起一块豆腐,豆腐碎了。他又夹起一块豆腐,豆腐又碎了。他夹了十七次,豆腐碎了十七次。第十八次,他终于把一块完整的豆腐夹了起来,举到眼前,激动得手都在发抖。

“主人你看!本龙夹起来了!”他张嘴就把豆腐塞了进去,嚼了两口,眼泪差点掉下来,“好烫!”

“豆腐是刚出锅的,当然烫。”海宝儿无奈地说。

“可本龙以前吃生的,从来不烫。”敖烈委屈巴巴地说,“当人好难。”

第二天,他学会了穿衣服。他以前是龙,不用穿衣服。现在变成人了,不穿衣服会被人当成疯子。海宝儿教他怎么穿长袍、怎么系腰带、怎么穿靴子。敖烈学得很认真,可他穿好之后,站在镜子前照了照,皱起了眉头。

“主人,本龙觉得这衣服不好看。”

“哪里不好看?”

“太素了。”黑曜扯了扯衣襟,“本龙以前的龙鳞,闪闪发亮。现在穿这个灰扑扑的,一点都不威风。”

“你以前是龙,现在是人。人穿得太闪亮,会被当成暴发户。”

“暴发户是什么?”

“就是有钱没品位的人。”

敖烈想了想,把扯开的衣襟又整了回去:“那本龙还是穿素一点吧。”

第三天,他学会了走路不撞东西。这对他来说是最难的——他以前是龙,在天上飞,从来不担心撞到东西。现在变成人了,两条腿走路,平衡感完全不一样。他第一天走路撞了七次门框,第二天撞了五次,第三天撞了两次。第四天,他终于学会了在进门的时候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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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龙以前是龙,想飞多高飞多高。现在变成人了,连门都要低头。”他感慨道,“当人好难。”

海宝儿拍了拍他的肩膀:“习惯就好。”

敖烈的学习速度很快,快到令人惊讶。三天学会用筷子,五天学会穿衣服,七天学会走路不撞东西,十天学会跟人打招呼不说错话。到了第十五天,他已经能像一个正常人一样生活了——虽然偶尔还会犯一些龙族的毛病,比如看到鱼就想生吃,比如走路走得好好的忽然想飞起来。

可他始终学不会一件事——低调。

他太显眼了。一个身高六尺有余、面容英俊、银发金瞳的青年,走到哪里都是焦点。女人们看他,男人们也看他,连街上的狗都要多看他两眼。他浑然不觉,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一会儿夸这个姑娘好看,一会儿说那个小孩可爱,一会儿指着路边摊上的烤鸭说“这个本龙要吃”。

“本龙”这个自称,海宝儿教了他很多次,让他改掉。可敖烈死活不改。

“本龙就是本龙。”他理直气壮地说,“本龙是龙,不是人。虽然现在是人的样子,可本龙的灵魂是龙。让本龙说‘我’,本龙说不出口。”

海宝儿放弃了。反正“本龙”总比“老子”好听。

这天傍晚,海宝儿在书房里看奏折,黑曜趴在书桌上打瞌睡。阳光透过窗棂照在他银白色的头发上,泛着柔和的光泽。他的睫毛很长,在脸上投下一片阴影,呼吸均匀而绵长。

海宝儿看了他一眼,忍不住笑了。这条龙,睡着的时候比醒着的时候可爱多了。

……

荥阳郡,郡主府。

夜色如墨,乌云遮蔽了星月。郡主府深处,一座幽静的院落里,灯火早已熄灭。这是广武散男张珣的居所——郡主府长子,海宝儿舅舅。

此刻,一个浑身浴血的身影翻过院墙,无声无息地落在院中。他的衣衫破碎,身上布满了伤口,有些已经开始结痂,有些还在往外渗血。他的脸上满是血污,看不清面容,只有一双眼睛在黑暗中闪着幽幽的光——那是一种混合了愤怒、恐惧和疯狂的狞厉。

萧智藏——萧家家主。

三天前,海宝儿率景家和挲门的人突袭了萧家的据点。那一战,萧家在中州经营了数十年的基业被连根拔起,一百多名精锐守卫被斩杀,三十余名核心成员被活捉。萧崇拼死突围,带着几个亲信逃了出来,一路向西狂奔,逃到了荥阳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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