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掌握话语权。
当然,这并不容易。
“柯克,这样吧,我再退让一步,30%的投资份额,以及我推荐一个导演!”
“不,Z,10%已经是好莱坞最大的让步了,你在好莱坞并没有任何的名气,你的剧本并没有得到市场的印证,除非你的电影能在全球票房过亿,不然没人觉得你的剧本是个好东西!”
这话……
合理!
为什么好莱坞现在不来跪舔陈泽?
很简单,没票房!
《爱》在好莱坞还没上,但是在别的国家已经上映了,票房并不理想。
虽然评价很高,可人家好莱坞是资本市场,是看向美元的市场,陈泽的电影能赚钱,但是时间太久了。
比起别的电影公司,米高梅现在就抓救命稻草一样,最适合让陈泽张开话语权,迪士尼等公司对话语权看的太重了,到时候合作拍电影指不定连剪辑权都没有,那可太闹笑话了。
一番激烈的讨论过后,陈泽和柯克表示,先拍一部试试看。
投资200万美元,陈泽拿到了20%的投资份额,一个电话打给了张颂梅,张颂梅都无语了。
自己刚买下一个公司,自家儿子就给自己找活儿干。
然后,就拿着传真过来的授权书,开始和米高梅交接。
谈判期间,不是没有别的公司过来询问价格,但是很遗憾,都不愿意给投资份额,就算是愿意,也只愿意给5%之类的。
陈泽也知道自己没有成绩,所以必然得卖个好的片子出来。
那样下一部,陈泽就有资格谈判了。
那种写一本《天龙八部》就要拿20%版税的情况,在现实世界里是不可能出现的。
40万美元,陈泽还是拿得出来的,网易的股票卖了400多万美元,花350万买了弗兰克的公司,取名“水晶影视”,然后陈泽账户上的稿费全注入到了公司里。
拿出其中40万美元,投资《电锯惊魂》。
剩下的留作公司运转所用。
但是……
问题来了!
谁去拍?
陈泽自己去拍?还是找温仔壬?
现在的温仔壬还在上学呢,对《电锯惊魂》的创意都还处于一种朦胧的态度。
能拍好吗?
找国内的?
村长宁皓?
现在的宁皓,不知道拍完《香火》了没有。
陈泽自己是肯定不能去拍的,因为恐怖片导演,是一种限制,你会发现好莱坞基本上没有“恐怖片”导演冒出头,因为这群人很难驾驭大场面。
温仔壬只是其中极少见的一部分。
“算了,选温仔壬,大不了飞一趟美国教一下!”
既然确定了合作,米高梅的动作比陈泽快。
温仔壬被找上门的时候,人都傻了,不过一听到能执掌长片电影,条件是成为“水晶影视”的签约导演,二话不说他就同意了。
好莱坞愿意给有关系的新人机会,温仔壬的关系显然不够硬。
虽然他的局限性很大,但是做一个工具人导演,温仔壬是完全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