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得人那么不舒服。
任苳流比她更平,鼻腔里嗯了一声,抬手抽过两张纸巾在手上擦一下,又团住,随即,便把车钥匙拿来递给她——
“开我车去吧。”
见向煜没接,任苳流又说——
“跟我就别客气了。”
然后就把车钥匙塞进了向煜手里。
她的指尖剐蹭了向煜的手心一下,又快速抽离,有意无意的。。。叫人辨别不清。
向煜捏着车钥匙,目光转了转——
“我报完道之后,就搬——”
“向煜。。。晚上买条鱼回来吧,我想吃鱼,你来做吧。”
任苳流语速很快,并且说完就离开了餐桌,她要出门去上班。
向煜看着她这么急匆匆的样子,又叫了她一声——
“任苳流——”
“向煜,有什么话等我晚上回来再说,好吗?”
任苳流手扶着门框,人是背着身的,语气里有明显的恳求,到底是爱过一场的人,向煜没那么心狠,也做不到绝对的忽视和拒绝,点了点头——
“好。”
等任苳流一走,向煜就开始发呆。
一种后知后觉的留恋从任苳流关门一刹传递出来,不能笃定这是为时已晚,但也不能肯定这种亡羊补牢就是拯救的办法。
她扭头望向窗外放晴的天空,湿漉漉的雾瘴又冒出来。
。。。
任苳流刚到办公室,金尚就端着一杯加浓的冰美式进来,身体往前一倾,就把杯子放在了任苳流面前,随即,眼睛便在她脸上扫过几个来回,而后勾起唇角,明晃晃地噙着笑意,丝毫不加掩饰。
“难得见你迟到,看你这眼圈,昨天晚上大战三百回合去了?”金尚揶揄道。
“对啊,一夜没睡。”任苳流淡淡地一声,抿过一口咖啡,她没跟金尚客气,她现在的确是急需一杯可以提神的东西,压一压隐隐作痛的神经。
半真半假,金尚却觉得有意思,向后退了两步,目光便往下移去,落在任苳流脚上的那双细高跟上——
“体力不错啊,奋战一夜,还能走的这么稳。”
“这才哪儿到哪”
真要是大战三百回合就好了。
唉。。。
可任苳流不知道,一个清冷寡淡惯的人,突然间有了不一样的情绪,即便是消极的,也让人十足玩味,金尚非但没看出任苳流疲惫,相反,她倒觉得任苳流这是没有吃饱,身体的七情六欲在跟她叫嚣。
“晚上有个应酬,今天怕是推不掉了,你就当‘休战一天’,明天你们继续。”
又打趣一句,这才转身离开。
待办公室的门被重新关上后,任苳流彻底失了冷静,重重地往椅背里一靠,捏了捏鼻梁,任苳流自认为不是一个容易紧张的人,很多事只取决于她想不想做,她想让向煜留下,那就想办法让她留下,就像当初让她住进来一样。自己不介意用些无伤大雅的小手段,把两人捆绑在一起,要说唯一有什么后悔的地方,那就是和向煜说的那句——‘重新认识’。
再次想到早上那个放在次卧床上的行李包,她感觉自己理智的神经被这个东西拉拽的极度敏感,从而失去了应有的尺度。
碍眼。。。太碍眼了。
迟早得把它处理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