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脆的巴掌声响起,沈澈震惊地圆了圆眼睛。
酥麻的感觉一瞬间蔓延开来,沈澈趴在柔软的枕头上哼了声。
“沈少爷,”男人懒洋洋地轻拍了下,“放松点。”
湿润的嘴唇沿着额间一点点落下,掠过沈澈迷蒙的眼睛,又轻轻咬上右边耳垂,汗水浸透眉眼。
一夜沉沦,沈澈揉了揉眉心,重新理了理他脑海中乱七八糟像几十万字的人类简史般庞大的信息。
他穿书了,穿越到一本真假少爷文中,成为书中万人嫌的炮灰真少爷。
原主被找到带回沈家后,心理落差太大,作天作地,自卑又敏感,到处发疯,一边和刚接手了家族产业的沈家哥哥抢家产,一边又和假少爷争宠。
讲真的,沈澈有点不太理解。
作为21世纪辛辛苦苦的牛马,就连死亡都是在上班的路上,沈澈觉得:是钱他不香吗?等家族分红他不美吗?
别说争家产了,沈家要是主动把公司双手奉上,沈澈都会害怕地一蹦三尺高。
不怕富二代,就怕富二代创业还嚯嚯。
“沈少爷。。。”季北辰突然出声打断沈澈的思绪,沈澈吓了一跳,差点又撞了上去,好在男人眼疾手快地捞了他一把,才勉强躲过。
沈澈抬头,季北辰不知道什么时候正趴在沈澈旁边,从床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沈澈瞬间屏住呼吸——季北辰,书中最大的反派大佬。
季北辰眼睛很漂亮,浅棕色的瞳孔外是一层浓郁的深蓝色虹膜,一头浅金色的卷发,像精灵王子的耳朵透着浅浅的粉红。
在沈澈呆愣的瞬间,季北辰轻轻扣住他的肩膀,嗓音一哑,反倒像只即将要被抛弃的湿漉漉的小狗。
“宝宝,我错了。”
沈澈瞬间僵住,心底的警报声疯狂地在打转。
别上当!这可是书中最大的反派季北辰啊!
季北辰最擅长扮猪吃老虎,说来也复杂,季北辰的父亲季临年轻的时候出国留学,和季北辰的生母一见钟情,某次意外,有了季北辰。
可季临心是个黑的,在绝对的利益和缥缈的爱情之间,季临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季家。
回国后,季临接手了家族企业,按照家族安排,和宁家大小姐结婚。
直到季北辰六岁的时候,母亲出了意外,被送回了国,季北辰才知道,那个说着等他事业有成就来接他们母子,然后就整整六年再也没回来的男人,早已有了新家庭。
季北辰想走,可季临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六岁的季北辰季北辰就这样以私生子的身份在季家住了下来。
豪门世家的私生子的日子可想而知,季北辰从小就是整个圈子里可以被随意欺负和嘲笑的对象,一个六岁的孩子,刚回国的时候语言都不通,季临随手将他丢给管家,对季临而言,季北辰的存在可有可无。
沈澈最早看到这儿的时候,还感慨道:大佬不愧是大佬,这身世简直狗血。
这本书主要聚焦季北辰如何白手起家,一个人在商场翻云覆手,最后成功复仇的情节上。
所以,这男主身世惨了点就惨了点吧。
可真等沈澈穿书后,情况就不一样了,沈澈只想离他远远的。
要论原主怎么和季北辰扯上关系,还发展到了床上,说来也简单,原主急切地想要融入豪门圈子,在一众豪门少爷前出尽风头故意凌辱季北辰,甚至还特意以包养的名义给季北辰下药,又强行带到了酒店。
然后就有了沈澈穿书和昨晚的事。
恰好,此时正是季北辰筹备的关键阶段,季北辰正愁没什么机会抛光隐晦,原主就迫不及待地送上门来了。
原主想要在豪门少爷里站稳脚跟,心思蠢笨,既好利用又好控制,季北辰就索性顺水推舟。
后来等季北辰玩腻了后,原主被季北辰亲自砍断了手脚,亲自装进棺材投进了大海,无人问津。
沈澈醒来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跑为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