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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第1页)

哪有这样办事的道理,半夜三更吓唬人,唬完又丢在一旁不理,也就仗着自己是个妖精,有些人不可及的本事,若是肉体凡胎敢在宫里这般放肆,长平恨恨地想:“本公主非得赏他七八十个板子,教他变成一朵红艳艳的花妖。”

长这么大从未动过恶念的长平公主,开天辟地头一次想赏人吃板子,对象却不是个人,只好把自己气的在床上打滚。

从这头滚到那头,横着滚过来竖着滚过去,偌大床榻被她连踢带打折腾的乱糟糟,伊珏揭开床幔的时候,她已经滚得汗流浃背,正披头散发地张着嘴呼哧呼哧喘着气,配着一身轻薄的雪绸中衣,简直像个疯癫癫的小女鬼。

伊珏站在脚踏上,脚边则是被施了法睡得死沉的大宫女,他扯着床幔惊疑不定地问长平:“你这是什么新鲜玩法?”

五彩斑斓的大鹦鹉踩在伊珏肩头,此时也好奇的歪着鸟头,忍不住扑闪了两下翅膀,跟着凑热闹,嘎着嗓子捧哏:“——新鲜呐。”

顶顶金尊玉贵的长平公主,自躺在襁褓起连乳母喂食都要先对她福礼告罪,从也没谁敢擅自掀她床幔,对方还是个男妖精——以及一只不知雄雌的扁毛畜生。

长平瞪着眼,嘴里还呼哧呼哧喘着气,惊愕片刻,忽地抓起脚边的软枕砸向伊珏:“大胆狂徒!登徒子!受死!”

什么妖精不妖精,祖宗不祖宗,长平全然都不放心上了,满腔的羞愤一瞬间气势滔天,砸完软枕又抓起衾被,挥舞的像是兵士手中矛戈,朝着床帐外的一妖一鸟,连抽带击的劈甩过去,伊珏忽地醒悟过来自己唐突,理不直气不壮只好逃开,他脚底跑的快,肩上的大鹦鹉却被薄软丝衾抽到地上滚了几个圈,也本能地扑扇着翅膀飞窜,好好一个寝宫,桌椅倾倒,枕被翻飞,一时间仿佛传说里的泼猴闹了天宫。

长平没学过骂人,“登徒子”“狂徒”两个词在嘴里来来回回,倒是自小跟着父皇弹唱,也曾下苦功练过歌舞,很是身手灵活,体力也不弱,舞着薄衾像是挥着加大版花扇,撵的一妖一鸟最后都蹲在了屋梁上,颇为茫然地蜷在梁上不敢下去。

屋梁太高长平打不着,一手抓着被衾一手指着他们俩,咬牙道:“有本事你们下来!”

伊珏连忙摇头,觉得自己此时最好不要太有本事,倒是身边花里胡哨的大鹦鹉歪着脑袋应:“有本事你上来!”

长平:“你下来!”

鹦鹉:“有本事你爬上来!”

长平:“你下来!”

鹦鹉扑腾着翅膀下去滑了一圈,在长平甩被衾的时候,灵活的一扇翅,又蹲在了房梁上:“嘿,我下去了,我又上来了!”

一人一鸟,一个怒火攻心,一个看热闹从不嫌事大,一个蹲着一个站着,隔着粗壮横梁,吵得伊珏想捂耳朵又心虚,就怕手一抬刚转移走的战火又燃到自己身上。

石头精看过一座藏书楼的书,经史子集装了半个肚子,剩下半个肚子里装了些囫囵吞枣的道理,有些半懂不懂,有些自相矛盾,他也没有探究的兴趣,反正日子还长他还小,有太多时光足够他挑拣些感兴趣的来了解。

肚腹的边边角角处,则装了不少异闻怪志,山水风情,和一些文人牢骚,都是些雅趣俗乐的东西,平日里也用不太上。

然而即便他看过那么多的,一整座藏书楼里的书,伊珏也没翻到过哪本圣人之言教诲他,身为一只小小男妖精,闯了一名女孩子的闺阁该如何,也从来没有哪本书里教他怎么才能让身边的扁毛畜生好好说话。

扁毛畜生长着一身红黄蓝绿的翎毛,即便是昏暗的光线里也闪着五彩斑斓,体型也比寻常学舌鹦鹉大了一圈,光鲜亮丽矫健如鹰,偏偏多余长了个铁钩般的嘴。

多长了个嘴的扁毛畜生也不知道自己是几岁还是十几岁又或者几十岁,年岁对一只鸟来说没什么要紧,它只记得自己早先是被豢养着上贡“贵人”们逗趣的小玩意儿,学的都是吉祥话,开口“如意”,闭嘴“安康”,吃食要用爪子举着喂到自己嘴边,是个顶斯文懂事又值钱的鹦哥——同一批调养出来的鸟儿里,属它身价最高。

从来不管哪朝哪代,又是怎样的年景,总有些人忙着啃草咽土,也有些人鲜衣怒马地忙着奔赴一场场斗鸡赛鸟的宴。

它那时还不太懂人间的事,只知离开了最早的屋子以后,它的笼外就没了认识的鸟。

人们来来去去,昨日给它喂食是个姑娘,今日就变成了陌生汉子,教它讲话唱曲的人也变个不休,常常是刚熟悉一些,没多久它又换了个笼子,笼子也换了个地方。

鸟笼的种类那么多,有些它能用嘴在上面留下些痕印,有些它一丁点也啃不动,大小也不一样,大些的能让它在里面展翅,飞个瞬间;小些的笼子,它则拍拍翅膀又拢起来。它并不挑剔,反正不管是什么笼子,也只配用栏杆给它磨一磨发痒的鸟嘴,更不懂自己的脚环是铁环还是银环又或金镶玉环,区别只有链子的长短。

它有许多脚环,自然也有很多链子,长长短短,或沉或不那么沉,两头都是活扣,扣在它的脚环或别人手上,除非被关进笼子,它一只脚总是沉重地赘到它懒得飞翔。

直到又一年过去,它身上旧毛褪光,新羽长成时,被主人拎出笼子剪羽,这任主人五指短粗,白白胖胖,踩上去都不好着力,白胖手养鸟时间不长,经验短缺,也或是认为这鸟乖驯又懂事,干不出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来,便忘了给它扣上链子,直接就将不躲不闪亲热蹭人的鸟儿从笼子里领了出来。

漂亮的大鹦鹉蹲在肉肉的掌心里,温良又乖巧,嘴里的话比它的羽毛还漂亮,一句套着一句,恨不得一口气把胖子吹上天,身体力行地表演了一场马屁精的自我修养,让握着它的人类只顾着大笑,忘了剪羽的正事,也忘了脚链还没挂。

趁着手指一松,漂亮的大鹦鹉就转头跳下了地,走地鸡似的将人遛了几圈,才拍拍翅膀冲出了半开的窗户。

那时候它还没学会骂人,地上的人骂它小畜生,它只会学舌,一边飞一边喊“小畜生”,“小畜生”在空中盘旋得足够响亮,才找准方向飞离了那座宅子。

它是人养大的,便不怕人,离开那座城在山野里呆了几天,便耐不住寂寞转身又往人多的地方钻,市井里混了半年不到,便学会了各式俚语,又沉迷听书看戏,白天或蹲在茶楼房梁上听书,或停在戏楼的屋檐上听戏,有时候也会飞下来,蹭着别人的瓜子糕点儿,同人“扯闲篇”。

半年工夫都不到,它就将自己从顶顶斯文懂事的鹦哥活成了一只人嫌狗厌的鹦哥——听闻城东有人吵架,它在城西枝梢上霎时丢了吃食起飞。

路上它若是瞅见熟人,是“茶朋”它便慢下来转告:“东头有人在说话本,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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