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所有人一个措手不及。
她竟然敢逃婚,他还真没想到。
可他们之间在法律层面,已经是合法夫妻。
她又能逃到哪儿去?
从姗早晨从家里出来,路过附近早餐店时,买了一根玉米,边啃边蹦跶着去店里开门。
她租房子的地方距离上班的地方并不远,也就步行十分钟的样子,途中连打了两个喷嚏——
她啃着玉米一边走,一边摸出手机看刚弹出来的新闻,越看眉头皱得越深。
看完她骂骂咧咧“呸”了一声,“你才发丧,你全家发丧!”
或许太过生气,动作幅度过于大。
连脸上的黑眼镜框都气得跑偏了。
拍照
入冬后的淮县,潮湿阴冷。
一刮风,再下点儿小雨,冷意直往骨缝儿里钻。
从姗身上裹着一件黑色羽绒服,她个子不算很高,衣服长到了脚踝。
这衣服没穿多久,线缝处都钻毛梗了,甚至袖口都有些地方开始起球,看上去十分廉价。
不过从姗也不在乎,毕竟是超市门口五十块打折买来的,能御寒就行。
从姗上午在店里接待完几拨客人,肚子饿得前胸贴后背。
心里正盘算着,整理好手头订单,就溜去隔壁觅食。
想着正流着口水,门口忽然一阵凉风灌进来。
从姗坐在店里,头也没抬。
一边压了下订书机,一边机械性说了句:“欢迎光临,七七摄影。”
然后将先前单子整理好放在一边,忍住饥饿感,笑着起身迎接上帝,“两位里面请。”
从姗扫了一眼进来的两位客人。
男的挺着啤酒肚,矮矮胖胖的,没有头发光溜溜的一颗卤蛋脑袋。
脖子上挂了根小拇指粗的金链子,瞧着财大气粗。
偏偏鼻梁上又架了一副金丝边框的眼镜,进来短短一分钟,男的已经抬手扶了四次镜框了。
见到客人第一眼,从姗脑海里就冒出俩字儿:装逼。
身上的元素和风格,乱七八糟,什么都有点儿,总之不伦不类。
不是抠搜男,就是暴发户。
果不其然,男的进店之后,先是站在店门口,用嫌弃的目光左右扫描。
扫描到从姗身上时,他嫌弃又挑剔地跟身边的女孩说,“亲爱的,要不咱们换一家吧?”
30平米的小店面,店内就支了一张桌子接待客人。
墙上挂了一些婚纱照的样片,里面还有一层隔间,客人稍微多两位,就略显局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