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云带了一个大猎物。
一头熊!
独自一人的猎户,这应该是极限的猎物了。
他走了将近两天时间才会来。
当他费力的拖着灰熊回到洞口的时候,两个女人下意识的欢呼起来。
她们并不知道萧云走了多远才能遇到这种猎物。
也不知道这绝境山谷之中,是哪里来的这种东西。
她们当然不明白,不管是之前的飞鸟,还是蜂蜜,其实都是为了能引来这头灰熊!
山谷的一角,在早先四下寻找吃食和出路的时候,萧云注意到一条岩壁上有利爪抓过的痕迹,附近树木也有被抓过的裂痕,还有整块树皮脱落的迹象。
这都证明,在这片山谷之中,存在着这头野兽!
可是它到底在哪,洞穴是在附近,还是偶然来此,萧云都没有办法知道。
人们认知中的灰熊,都有自己的活动范围,也有固定的巢穴。
这都没错。
但却都忽视了灰熊活动范围的大小。
一头老虎,占着的是一个山头。
而一头强悍的灰熊,一头便能占领整个山脉!
那实打实是山中的霸主。
它们看似蠢笨的身体,却可以在密林中跑出每小时六十公里的急速,配合它巨大的体重,那就是一辆坦克!
它们看似蠢笨的爪子,却可以让它们轻易爬上数十米高的巨树。
那巨大的好似走起路来都费力的肚腩,却丝毫不会影响它们在水中自由游动。
拍击力,撕咬力,都名列前茅,皮糙肉厚,防御力方面也几乎无人能敌。
夸张文学时代有过单挑老虎的存在,可即便在那种时代,也很少有笔者敢写某某人单挑了灰熊。
可萧云需要它!
它的皮毛,是两个女人能够健康出洞的保障。
它的肉,是长途跋涉所需能量的来源。
它的消失,是一路上减少风险的必要条件。
更不要说它的内脏入药,可解三人多日服药而产生的“药毒”,它的骨头可以成为马车上重要的细小部件。
所以萧云必须解决它!
万幸。
他偶然发现了蜂巢。
利用蜂蜜作为诱饵,是一项不错的主意。
而他去惹那些飞鸟,不仅仅是为了获取食物。
更是让飞鸟处于一种躁动之中。
森林之中,飞鸟走兽,往往井水不犯河水,但若是其中一个变得疯狂,当环境发生极大的变化,它们生活的圈子就会撞击在一起,互相打扰。
这种“打扰”,足以让这位森林的霸主愤怒,再次审视自己的领土。
而恰逢其时,在某个地方,出现了让它喜欢的蜂蜜……
那它中陷阱的概率就会高上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