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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教育体系现状(第2页)

(数据来源:“构建现代教师教育体系研究”课题,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2012。本文有关师范类中职学生的数据,如未注释,则均采自本表或者由本表数据计算得出。)

第三,中等师范学校和职业高中是中职层次师范生的培养主体,但中等师范学校的主体地位更为突出。这两类院校的培养规模占到了中职类师范生总规模的12以上。但是,职业高中的师范生在校生校均规模要远小于中等师范学校,仅为242人;而中等师范学校的师范生在校生校均规模为1577人;其余中职院校基本不超过300人。比如,调整后中等职业学校为294人、中等技术学校为303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为249人、职业高中为242人,等等。

图4。1-7培养师范类中职学生的院校数量(2010年)

综合以上四个层次的教师教育情况来看,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两个结论。第一,无论是从院校数量,还是从学生规模来考察,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院校参与的教师教育体系已经形成。但是,参与教师教育的综合院校以地方综合学院为主,综合大学参与相对较少。第二,就学历层级而言,我国本科层次师范生的在校生规模不到师范生总规模的一半。而中职层次师范生的在校生规模比例过大,专科层次师范生的在校生规模相对偏小。我国的教师教育层级由“旧三级”向“新二级”转型的任务仍然比较艰巨(如图4。1-8)。以2010年为例,我国本科、专科及中职三个层次的师范生在校生数,分别为1297515人、566656人、815435人,其比例分别为当年我国各级各类师范生总规模的48。42%、21。15%和30。43%。其中,本科层次的师范生所占比例不到50%(如图4。1-9);专科层次的在校生规模要低于中职层次近10个百分点,低于本科层次17个百分点。

图4。1-8各层次师范生培养院校数量(2010年)

图4。1-9各层次师范类学生在校生规模(2010年)

(2)不同类型的教师教育院校构成现状

参与教师教育的院校,从大类上可划分为师范院校和非师范院校两类。如果将中师层次的培养规模计算在内,那么非师范院校的培养规模要高于师范院校,在毕业生数、招生数和在校学生数等各项指标上均高出师范院校10个左右的百分点(如图4。1-10)。但是,单就本专科层次师范生培养规模而言,师范院校要高于非师范院校(如图4。1-11)。这从一个侧面证实了前面的两条结论,即师范院校依旧是本专科层次师范生培养的主要承载者;非中等师范学校的中职院校培养的中职层次师范生的规模过大。

图4。1-10师范生培养规模比例情况(含中师)(2010年)

图4。1-11本专科层次师范生培养比例(2010年)

①师范院校的内部构成情况

第一,在院校数量上,中师学校比例过大,师范专科学校比例不足,师范大学和师范学院比例适中。师范院校主要由师范大学、师范学院、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师学校和教育学院五类院校构成,总计344所(如图4。1-12)。从院校数量上来看,中师学校数量规模最为庞大,占师范院校总数的40。99%;其后依次为,师范学院(19。48%)、教育学院(17。44%)、师范大学(11。63%);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量最少,仅占师范院校总数的10。47%。

图4。1-12师范院校数量构成情况(2010年)

第二,在培养层次上,师范院校的本科层次师范生的培养规模明显大于专科及中职层次。就培养层次而言,师范院校涵盖了本科、专科及中师三个层次。目前,我国师范院校中培养本科层次师范生的院校有108所,其中,师范大学40所,师范学院67所,教育学院1所;其培养规模明显大于专科层次及中师层次。以2010年为例,师范类普通本科在校生数、招生数和毕业生数分别达到730611人、195410人、170049人(如图4。1-13),占师范院校各层次师范生总规模的59。55%、53。63%和51。53%,均超过了师范院校相应指标的半数规模。师范院校中培养专科层次师范生的院校有125所,其中,师范大学15所、师范学院54所、师范高等专科学校36所、教育学院20所。师范类普通专科在校生数、招生数和毕业生数分别达到273806人、81341人、102584人,占师范院校各层次师范生总规模的22。32%、22。32%、31。09%。师范院校中培养中职层次师范生的院校有141所,师范类中师学生的在校生数、招生数和毕业生数分别达到222413人、87608人、57371人,占师范院校各层次师范生总规模的18。13%、20。04%和17。38%。因此,师范院校各层次师范生的培养规模排序依次为本科、专科和中师。

图4。1-13师范院校各培养层次的学生规模情况(2010年)

②非师范院校的内部构成情况

第一,目前我国参与教师教育的非师范院校中,综合大学参与相对不足,地方综合学院和职业院校是参与主力。举办本专科层次教师教育的非师范院校主要由综合大学、综合学院、职业院校、独立院校及其他院校五类院校构成(如图4。1-14),共计352所。从院校数量上来看,以地方综合学院数量规模最大,占非师范院校的38。35%;其次,依次为职业院校(30。68%)、综合大学(17。33%)、独立学院(9。09%)和其他院校(4。55%)。因此,地方综合学院和职业院校是参与教师教育的非师范院校的主体力量,两类院校比例合计达到69。03%。而水平较高的综合大学的参与数量相对较少,仅为参与教师教育的非师范院校总数的17。33%。

图4。1-14参与本专科层次教师教育的非师范院校构成情况(2010年)

第二,举办中职层次教师教育的非师范院校情况比较复杂。一是院校数量大且学校种类多。该类院校数量达到2226所,是中等师范学校数的近16倍,包括调整后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术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教学点以及部分民办学校等多类学校。二是师范生总规模大,但校均规模小。其在校的中职类师范生达到59。30万人,占中职类师范生总规模的72。70%;但是各校办学规模较小,在校师范生的校均规模仅为260人左右,且办学分散、层次较低,生源质量较差。

第三,在培养层次上,中职层次师范生培养规模比例过大,明显超过本专科层次。就培养层次而言,非师范院校也涵盖了本科、专科及中师三个层次。其中,培养本科层次师范生的非师范院校共计229所。其中,综合大学60所、地方综合学院129所、独立学院32所、其他院校8所。以2010年为例,这类院校的师范类普通本科学生毕业生数、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达到123372人、163411人和566904人(如图4。1-15),占非师范院校各层次师范生相应规模的30。87%、34。13%、39。02%。培养专科层次师范生的非师范院校共计237所,其中综合大学21所、地方综合学院95所,高职高专108所,独立学院5所,其他院校8所。这类院校的师范类普通专科学生毕业生数、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达到125632人、77247人和292850人,占非师范院校各层次师范生相应规模的31。44%、16。13%、20。16%。非师范院校中培养师范生的中职院校共计2226所,其师范类中师学生的毕业生数、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达到150626人、238160人和593022人,占到非师范院校各层次师范生相应规模的37。69%、49。74%、40。82%,各项指标均超过了本科和专科层次。

图4。1-15非师范院校各层次师范生培养规模表(2010年)

综上所述,师范院校和参与教师教育的非师范院校在各层级师范生的培养规模上存在明显不同。总体来看,师范院校各层级师范生的培养规模较为合理,从大到小依次为本科、专科和中职。相对而言,参与教师教育的非师范院校各层级师范生的培养规模的突出特征是,中职层次师范生培养规模过大,这与现代教师教育体系的高质量特征是不相适应的。

(3)不同区域的教师教育院校分布现状

鉴于师范院校在教师教育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本文重点分析了各类师范院校的区域分布情况,并对非师范院校的区域分布情况进行概要分析。

①师范院校的区域分布情况

第一,40所师范大学的区域分布呈现出“东密、中均、西疏”的特征(如图4。1-16和图4。1-17)。目前,我国共有40所师范大学,分布于除西藏、宁夏之外的全国29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其中,辽宁、天津、山东、江苏、安徽、浙江、四川7省份分别有2所省属师范大学,具体分布情况为:辽宁(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天津(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山东(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江苏(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安徽(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浙江(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四川(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黑龙江、内蒙古、河北、山西、河南、江西、福建、湖南、广东、广西、云南、海南、贵州、甘肃、青海、新疆16省份分别有1所省属师范大学。北京、吉林、上海、重庆4省份有部属和省属师范大学各1所。湖北、陕西2省份各有1所部属师范大学在其省内办学,而无省属师范大学。西藏、宁夏2省份则既无部属师范大学在当地办学,也没有省属的师范大学。

图4。1-16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区域分布图

图4。1-1736所省属师范大学区域分布图

由上述两图,可以较为直观地得出以下结论:总体而言,我国40所师范大学的区域分布呈现出“东密、中均、西疏”的特征。如全国拥有2所师范大学的省份共有11个,东部就有7个,分别为北京、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辽宁。在总量上,东部11省份共有师范大学18所,省均1。64所。中部8省除吉林、安徽为2所外,黑龙江、河南、山西、湖北、湖南、江西6省份各有1所师范大学,共计10所,省均1。25所。而西部除四川、重庆为2所外,有8个省份各有1所师范大学,西藏和宁夏则没有师范大学,共计12所,省均1所。

第二,师范学院、师范专科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的区域分布呈现“橄榄状”特征(如图4。1-18)。

图4。1-18我国69所师范学院区域分布情况图

其一,师范学院的分布情况。师范学院分布最多的省份是中部的河南,达到7所;而北京、天津、上海、海南4个东部省份和西藏、青海和宁夏3个西部省份的师范学院数则为0。此外,拥有1~3所师范学院的省份数量最多,达到18个,占58。06%;拥有4~7所师范学院的省份数为6个,占19。35%。结合相关数据分析及图示,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我国69所师范学院的区域分布呈现“橄榄状”特征。主要表现为:东部11省份共有师范学院19所,省均1。73所;中部8省份共有师范学院27所,省均3。38所;西部12省份共有师范学院23所,省均1。92所;中部省份的省均拥有量分别是东部和西部省份的近2倍。而且,没有师范学院的7个省份中,有4个在东部,3个在西部;而中部省份则都有师范学院。

其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区域分布情况。相对而言,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不仅数量少,而且集中分布在17个省份(如图4。1-19)。14个省份没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其中,东部省份7个,中部省份1个,西部省份6个。在分布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17个省份中,拥有1所的省份有7个,2所的省份有4个,3所的省份有4个,4所和5所的省份各1个。结合相关数据分析和图示,得出如下结论:我国的36所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分布与师范学院相似,亦呈现某种“橄榄状”特征。东中西部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平均为0。72所、1。75所和1。17所。而且,无此类院校的东中西部省份分别为7个、1个和6个,东部和西部有大片的“空白区”,而中部则相对集中。

图4。1-19我国36所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区域分布情况图

因此,从整体来看,我国本专科层次师范院校的分布情况分为以下几个层次(见表4。1-4)。第一,北京、天津、上海等省份已经建立起了以部(省)属师范大学为主体的高质量的师范院校体系,师范大学数量均为2所。第二,陕西、重庆、吉林、河北、内蒙古、浙江、福建、广东等省份建立起了以“(部)省属师范大学、师范学院”为主体的师范院校体系。第三,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江西、湖北、湖南、山东、甘肃、新疆等省份则建立起了“省属师范大学—师范学院—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有机衔接的师范院校体系,师范院校数量集中在5~7所之间。第四,西部的部分省份没有建立起较为合理的师范院校体系,宁夏的师范院校数量为0,西藏仅有1所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海仅有1所省属师范大学,布局结构不甚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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