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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第1页)

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

[德]柯辛

柏林出版社1967年出版

总论:东德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论争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特征[1]

一、柯辛和赛迪尔的“体系论争”

以克劳斯、维蒂希的论文为中心展开的“实践论争”暂告平息后的两年,也就是1966年10月,在《德意志哲学杂志》上,发表了赛迪尔的论文《人对现实的实践和理论的关系》。以这篇论文为发端,在以后数年中,再次开展了一系列的争论。[2]这场新的争论的内容是什么呢?

早先的“实践论争”的主题是何谓实践。可以说是对传统的实践概念重新进行了探讨。那么,新的争论,其中心课题则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实践概念应处于什么样的地位问题。也就是说,把实践规定为人的感性的物质的活动,在这基础上,在同实践范畴的联系上,探讨了围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构造、叙述方法、体系等一系列的问题。在这一意义上说,这次争论是在以前的“实践论争”的各项成果的基础之上,争论的内容,从理论上看,又前进了一步(以下简称这场争论为“体系论争”)。[3]

从时间上看,“体系论争”是在“实践论争”(1961年至1964年)的两年后进行的,也就是在《教科书》(1967年)发行的前后进行的。在这场“体系论争”中,最难能可贵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摆脱了一般教科书的框框,对于围绕实践及其他的理论问题,发表了具有很高理论水平的见解[4],从而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赛迪尔在他的论文《人对于现实的实践和理论的关系》中,首先责备“历史唯物主义落后”,究其落后的原因,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整个体系具有的不明确性”。在赛迪尔看来,传统的体系的叙述方法有以下四点主要缺陷:

第一,在传统的体系的叙述中,没有充分地反映人作用于外界的实践活动。也就是说,没有阐明“人的行动的意义”的根据,轻视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对“行动的指导”作用。

第二,正如在“把辩证唯物主义扩展到人类社会和人类历史的这一公式”中所看到的那样,这种缺陷表现在“从辩证唯物主义导出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点上。在这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者的整体性遭到了破坏。因为“把辩证唯物主义叙述在扩展到人类社会之前”,所以,辩证唯物主义被限制在自然的范围之内,总觉得给人以“自然哲学”的“印象”。由于完全在客体的形式下,直观地把握各种对象,因而更加加深了这种印象。这是因为,“在历史唯物主义中第一次研究实践”。这不是把唯物主义“本体论化”又是什么呢?

第三,只要看一下认识论在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就可以清楚地看出传统的体系在叙述方法上的缺陷。一般说来,认识论是“属于”辩证唯物主义的,其理由尚说不清楚。毫无疑问,实践是认识论的基础,可是实际上,实践不过是“历史唯物主义最初分析的对象”。反之,历史唯物主义分析实践时,丝毫也没有考虑到实践的“理论的重要性”。于是,“历史唯物主义和认识论之间的活生生的联系”就被忽视了。

第四,历史唯物主义同辩证唯物主义的分离以及历史唯物主义沿用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考察方法”,这本身也给“叙述”历史唯物主义带来了“否定性的影响”。这种影响表现在“片面的、纯客观的、几乎不反映主体性的考察方法”之中。

不可否认,今日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受到“斯宾诺莎主义的影响”。斯宾诺莎主义把“形而上学地改装了的、脱离人的自然”作为体系的出发点。其实,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体系的出发点”“既不是实体,也不是自我意识,而是人的感性的对象的活动,是劳动、社会实践”。也就是说,实践这一范畴不仅是“处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中心地位”,而且还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心范畴”。

以上是赛迪尔论文的核心。首先要指出的是,赛迪尔的这种主张,乍看起来,同《教科书》的基调极为接近。然而,实际上,《教科书》和赛迪尔之间有着本质的分歧。也就是说,《教科书》主张,实践是哲学问题的产生和解决的基础,而不像赛迪尔那样,把实践看成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心范畴”。换句话说,《教科书》丝毫没有把实践概念捧到物质概念之上。不可否认,赛迪尔的观点超越了《教科书》的新观点,他迈出了勇敢的一步。

当然,赛迪尔的论文遭到了许多人的批判。虽然他在一些问题上正确地指出了传统的苏联型哲学体系的弱点,但是却把实践看成是“体系”的“出发点”、“中心范畴”。因为,他的提法有导致否定和轻视唯物主义的出发点——物质的倾向,所以,对他的批判都是相当锋利的。批判者的基本论点如下:

第一,赛迪尔主张实践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出发点”,因而就不难否定从自然、物质出发的这一唯物主义的根本原理。因为对实践这一范畴,既可作唯物主义的理解,也可作唯心主义的理解。

第二,把实践同唯物主义割裂,并过分加以强调的结果,必然会导致赛迪尔的这种观点,即“对于人来说,自然如果脱离了人,它不过是单纯的抽象物”。因此,他完全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自然降低成为一种自在之物。

第三,如果说脱离了人的自然,不过是“单纯的抽象物”那就必然模糊了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实践而独立起作用的自然的客观的规律性,尤其是模糊了辩证法的规律性。事实上,这就否定了自然辩证法。

第四,从这种对自然的理解出发,必然导致这样的结论:自然只有同人联系在一起时,才具有现实意义。总之,不得不在主体—客体关系上把握自然。其结果,主体—客体辩证法取代了自然辩证法,马克思主义哲学被修正成卢卡奇之流的“主体—客体的哲学”。

正如人们所看到的那样,轻视唯物主义、否定自然辩证法、向主体—客体哲学的转化,这些从赛迪尔的观点中表现出的各种缺陷,显然是通向“唯物主观主义”的修正主义哲学的货色。

赛迪尔受到上述的批判,他于1967年10月撰写论文《实践和马克思主义哲学》[5]进行反驳:“我决不是否定、回避哲学的根本问题,而且相反,是给哲学的根本问题以具体的基础,这才是问题的核心。对于哲学的根本问题的马克思主义的解答……是哲学和自然科学长期发展的结果,这种发展……主要靠生产、社会实践的总体来推动。为了科学地解决哲学根本问题,其起跳点在于,从概念上把握人的感性的、对象的活动对于意识、人这一主体性的生成和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在于从概念上把握这种活动的社会本性。我们不应忘记,‘不仅是自然’,只有劳动才能第一次构成思维和存在的总体关系,并能不断地维持这种关系。当然,这都是以自然为前提的。”

实际上,赛迪尔主张,在哲学根本问题的范围之内,劳动、社会的实践才“第一次构成了思维和存在的总体关系”。他的这一观点是他建立马克思主义哲学新体系的极为重要的论点。正如我们已指出的那样,对于实践既能相应地作唯物主义的解释,又能相应地作唯心主义的解释。只要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它就不可能脱离从自然和物质出发的这一唯物主义的根本原理。实践是体系的“中心范畴”这一命题,只有在它以唯物主义为基础时,才能具有积极的意义。

赛迪尔反驳后,时过两年,也就是1969年8月,柯辛的论文《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和哲学的根本问题》(第二篇论文)发表在同一《德意志哲学杂志》上。严格地说,柯辛早在1964年就最早提出问题,发表了论文《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结构和叙述方法》(第一篇论文),挑起了“体系论争”。数年后,出版了他执笔的《教科书》一书,这时,可以看出他的叙述方法有以下四点:

第一,在涉及哲学的整个领域内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

第二,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统一的世界观,作为辩证唯物主义的自然理论和社会理论的统一加以展开,而不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看作个别侧面(例如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和各个部门(例如历史唯物主义、认识论、逻辑学)的简单的总和。

第三,自始至终坚持唯物主义和辩证法两者相互统一并相互渗透的观点。

第四,不把认识论同历史唯物主义割裂开来,而是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展开认识论。

毋庸赘言,赛迪尔提出问题的论文在基本内容上,一定是全面依据柯辛的上述第一篇论文的。可是,如果说柯辛和赛迪尔的见解完全相同,这也不对,因为柯辛在第二篇论文中,相当严厉地批判了赛迪尔的观点。从这个意义上说,而且从时间上看,柯辛的第二篇论文《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和哲学的根本问题》,事实上成了整个“体系论争”的总结性论文。

在柯辛看来,从根本上说,各种修正主义的理论根源就在于“对哲学根本问题的简单化的理解”。如果哲学根本问题的全部命题仅仅是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问题的话,那么,就不能理解恩格斯为什么把它称为“全部哲学的最高问题”。实际上,哲学的根本问题与极其“复杂的世界观上的问题”相联系。在这个意义上,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哲学来说,理解哲学的根本问题具有“决定性的重要性”。特别是,正确规定物质、意识、实践这些“辩证的、历史的唯物主义”基本范畴间的相互关系就成了重要的课题。

接着,柯辛谈到哲学的根本问题和实践的关系,他的主张如下:马克思主义哲学比起资产阶级的唯物主义来说,其“优越性”离不开“对人类社会及社会实践所作的唯物主义的解释”。因而,需要彻底探明哲学的根本问题和物质、意识、实践这些范畴的相互关系。必须反对一切表现修正主义哲学特征的企图,诸如降低,乃至抹杀哲学的根本问题,用实践这一范畴取代物质这一范畴,等等。

关于这一点,尤其应该注意的是,柯辛在叙述了物质和意识的相互关系的唯物主义的一般命题之后,规定所谓实践“不外乎是人类社会——物质最高运动形态的物质的存在方式”。因此可以说,柯辛从自然史的角度出发,阐明了物质、意识、实践三者之间辩证的相互联系。也就是说,物质是不依赖人的意识的、运动的、原始的“自我原因”,实践不外乎是这种“物质的最高运动形态——社会的物质存在方式”,意识只有在这种实践(劳动)的媒介下才能发生、发展。[6]

这样一来,柯辛认为,只有物质、意识、实践这三个范畴“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上才是根本性的、规定体系的范畴”。赛迪尔的错误在于,把实践规定为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中心范畴”,过低评价物质、意识这一对根本范畴,降低了哲学根本问题的价值。马克思列宁主义认为,只有社会实践才是“哲学问题产生和解决的基础”。然而,并不能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应该把实践范畴置于物质、意识范畴的“上位”。为了把“辩证的、历史的唯物主义的出发点和基本命题格式化”,“物质”、“意识”、“实践”这三个“根本范畴”是绝对必要的。

在柯辛的总结性论文中,我们尤其要注意下列三点:

第一,采用“辩证的、历史的唯物主义”一词代替了传统的苏联型体系所用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表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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