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后郊野浸着草木与湿土交融的清润气,满目青绿经雨水洗濯,愈发鲜亮饱满。
林澈牵着一匹通体乌黑的骏马从马房出来,骏马鬃毛顺滑,眼如琉璃,步伐沉稳,是她平日里最惯用的坐骑“俊风”。
苏青雨立在围场边的老树下,心口悬着几分难平的紧张。他难得换上一身利落骑装,素色锦料衬得肩背挺直,身姿愈发清挺拔秀。
这不是他第一次来马场,以往每年秋猎和春日马球赛,他都随父亲坐在高台看席上,隔着攒动的人影,远远望场中世家女子驰马逐风,挥杆笑谈。
林澈的模样偏生最扎眼,绯色骑装猎猎生风,乌发高束,俯身挥杆时,马鬃和马尾一起在风里扬开,眉眼间尽是张扬洒脱,隔着满场喧闹,也能一眼攫住他的目光。
彼时他端坐席间,手中帕子攥得发紧,连鼓掌喝彩都比别人慢上半拍,生怕太过急切的目光,会暴露自己的心意。
只是从前他始终守着分寸,从未踏进场中半步。男子不得擅入马场,是默认的规矩。
“男子性躁,与牲畜天性不亲”是打小便灌进耳里的规矩,如同“男子读不了经史”,“男子学不会骑射”一般,虽未白纸黑字写进《男训》里,但却是主母们嘴边常念的道理,也是各家主君训诫儿郎安分守己、谨守本分的口头禅。人人都这么说,代代都这么传,传得久了,便成了不容置疑的天经地义。
世人都说马是通灵性的生灵,鼻端最辨得清强弱、识得透善恶。
女子天生心性温润、气息柔和,马愿与她们亲近,愿驮着她们踏遍山川、驰骋四方;而男子生来骨血粗重、举止鲁莽,身上的浊气最叫马儿厌恶。世人皆言男子骑马,十有九摔,轻则伤筋动骨,重则殒命当场。
苏青雨自幼耳濡目染,对此从来深信不疑。这些规矩,就像他呼吸的空气,他生于其中,长于其间。便理所当然地以为,天地本就该是这般形状,容不得半分僭越,亦无从挣脱。
所以当林澈牵着那匹黑马踏进场中,执起他的手轻轻覆上温热的马背时,苏青雨有片刻的失神。他的指尖刚触到马鬃顺滑的触感,便像被灼了一般,身体先于意识做出反应,猛地往后退开寸许。
“别怕,俊风性子温顺,不会伤你。”林澈说着便抬手示范,掌心顺着乌黑的鬃毛缓缓向下抚过,动作熟稔又轻柔。俊风舒服地甩了甩脑袋,侧过脸轻轻蹭了蹭她的掌心,黑琉璃似的眼半眯着,模样温驯得很。
“嗯。”苏青雨定了定神才勉强应了一声,目光刚落到俊风身上,便见那匹高头大马打了个响鼻,前蹄轻轻刨了刨脚下的青草。
他心尖骤然一缩,下意识又往后退了半步,想起那些男子摔马的传闻,声音发紧,“不,不行的,我身上气浊,定会惊了它。”
林澈瞧着他眼底的胆怯与不安,也不催他,只反手轻轻握住他微凉的手腕,带着他的手,沿着自己方才抚过的鬃毛痕迹,慢慢往俊风的侧脸贴过去。
哪知指尖刚沾上骏马温热柔软的皮毛,俊风便不耐烦似的长舒了一口气,脑袋微微偏了偏。苏青雨的脸腾地一下涨得通红,只觉得自己果然冒犯了它,窘迫得立刻就要往回抽手。
“俊风。”林澈见状微微收紧了缰绳,语气严肃。俊风像是当真听懂了训诫,立刻收敛了脾气,乖乖低下了头,连耳朵都耷了耷。
随后林澈握住苏青雨僵在半空的手,稳稳贴上俊风温热的侧脸,温声道,“没事的,男子本身就不易与动物亲近,以后我多带你来几次就好了。”
“好。”苏青雨轻轻应了一声,目光不受控制地黏在两人交握的手上。林澈掌心的温度透过相贴的肌肤漫过来,逐渐驱散他心头的不安与慌乱。
前几日,林夫人带着林澈登门求亲,双方当日便换了庚帖,并敲定好婚期。自那日后,林澈便半分不掩饰这份亲事。
无论是上朝面圣、翰林院当差,还是外出赴宴,腰间总会显着他绣的香包,坦坦荡荡。于是不过短短几日,林探花与宰相府独子定亲的消息,便传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
“想什么呢?”林澈捏了捏他发烫的耳尖,手上轻轻带了带缰绳,“来,试着坐上去看看,我在下面护着你,摔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