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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2页)

这些在腥臭的泥沼里讨生活的人似乎从不关心酒和女人之外的东西,但他们总有着一些无法追踪源头的情报来源和犹如动物般的求生本能。

利维抬头看了看路灯,应当十分明亮的煤气灯在浓重的雾气中看上去也不过是个小点,小点向着远处延伸,他按压了一下帽子,向着灯光的指示走去,若是没有雾气的遮掩,准有人发现他的步行频率与速度完全不搭,有时候他的速度是正常的,有时候他只走出一步,就跨越了好几盏路灯,他脚下的路面也随着他逐渐深入而变得崎岖和泥泞。

东区是贫民窟,毫无疑问,由于伦敦的风从西往东,在蒸汽机械大革命达到了一个顶峰的时候,达官显贵们毫不犹豫地将西堤地带往东的大片区域划分给了工厂主,工厂主建造了大量的厂房与工人公寓,房屋密集,街道狭窄,人员流动的频率比泰晤士河的流速还要迅急,悬赏名单上最为穷凶极恶的罪犯在东区也只是一颗不起眼的水滴,道德和法律在这里毫无作用。

但自从更多的工厂不得不扩建到了城墙之外的地方,而西区聚集的工业新贵越来越多,东区反而变得不再那么糟糕了,一些有良知的议员也在呼吁尽快改善这片距离西区过近的无法之地,犯罪和堕落逐渐如同浑浊的雾霭那样流向了新的洼地,东区成了西区与新贫民窟的缓冲地带。

利维所租借的公寓在东西区的交界处,“黑窗户”酒馆位于东区与郊区的边界,在距离酒馆不远的地方,利维用手杖击退了好几个浑浑噩噩的流浪汉,他们已经连最基本的判断能力都没了,一被击倒就倒在地面上无法动弹,有些连围巾都没有,只能断断续续地咳嗽和喘息,或许到了天亮的时候这里又会多上几具尸体。

“黑窗户”酒馆原址是一座制革作坊,即便大部分制革作坊都开始使用蒸汽驱动的机械作业,用的制革剂还是最廉价的粪便和尿,即便它已经在几年前搬迁到了更远的地方,但这股经久不衰的臭气依然强烈到可以盖过盛夏傍晚时分的鱼市场,在这里喝酒的人大概根本尝不出自己喝了什么,不过“黑窗户”也不是为了喝酒而存在的,它的主人是一个罪犯与侦探共用的掮客。

利维先是站在窗户外看了看,窗户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泥灰,一开始可能是这里的工人疏于打理,后来就是酒馆的老板蓄意为之了,毕竟这里全都是见不得光的老鼠,从抹开的那一小点玻璃里看过去,他一眼就认出了他的委托人——太显眼了,简直就是煤炭里的一点雪花,狼群里的一只羊羔,济贫院麦子粥上的一抹油脂。

他的年龄可能与利维表现出的差不多大,戴着高礼帽,带褶皱的衬衫,马甲,里大衣与外大衣,在东区的人只会穿一件外套,顶多加件马甲,更多人就穿着一件肥大的罩衫。

他拘谨地坐在三条腿的小圆凳上,面前摆着一个锈迹斑斑的大铁杯,他甚至不敢往里面看一眼,利维注意到他笔挺的长裤和靴子都已经彻底地被泥巴包裹住了,还有一点血迹。

利维尝了尝周围的空气,只有常见的烦躁与混沌,很好,他走了进去,“记得帮我补好,”老板指着窗户说,他是一个看似憨直的中年男人,肩宽背厚,皮肤红亮,混迹在重机械厂的工人中没人能发现不对,“这是要找你的人,他真走运,”他又指着一个正端着几个大杯子走过来的女招待:“没被剥光丢进泰晤士河前就遇到了我们的人。”

女招待也看到了利维,她向他点点头,因为双手都举着杯子,她就抬起一条腿,插进利维的膝盖间磨蹭了一下,算是打了个招呼。

利维往她的紧身胸衣里塞了一个先令。“再给我们端杯酒,真的酒,别用灯料。”他说的是工业乙醇,一些地方也用工业乙醇代替煤气做路等燃料,这种玩意儿喝了会死会瞎,但抵不住很得东区人的青睐。

委托人先是看到了酒杯——不是那种看起来就粗制滥造比屋顶打了更多补丁的铁杯,而是一个正正规规,甚至称得上漂亮的玻璃啤酒杯,玻璃不够透亮,可能是用料不好或是没擦洗干净,但里面的啤酒即便在昏暗的煤气灯下也有着动人的金黄颜色,细密的小气泡快乐地翻涌着。

然后他就看到了利维。

“利维。伦蒂尼恩……先生?”他迟疑地问道,伦蒂尼恩是伦敦的另一个名字,用它来做姓氏,就是在说,是伦敦的利维先生,西区的显贵们时常采用这种命名方式,但这是一种炫耀领地的特殊方式,在东区,几乎就是私生子,或是父不详的代名词了。

他不是大铜币的原主人,这枚铜币是作为叔父的遗产传承到他这里来的,他以为那位叔父的朋友也应当是个老人,最少也应该是正在盛年的人,而对方看起来比他还要小,尤其是他没有安安稳稳地坐着,而是双腿分开,跨坐在那片小小的木板上,手杖随意地插在桌腿间,双肘放在桌面上,肩膀上还蹲着一只黑猫,简直就像是个最令老师头痛的学生。

“是我。”

“抱歉,我还以为……”

“这有什么奇怪的,先生,”利维说:“那枚大铜币难道一开始就是你的吗?亲爱的先生,既然你可以继承,我当然也可以继承。”

“话虽如此,”委托人说:“但我要做的事情……”他为难地看了利维一会:“您还很年轻呢。”

“看来是足够上断头台或是绞架的事情了。”

“我希望能够更改委托的内容,先生,”委托人客客气气地说道:“您只要给我介绍几个大胆的掘墓人就行了。”

“哦,好嘛,偷掘墓穴,”利维若有所思地说,“七十二项重罪之一。”

这个时代的英国律法十分严苛,尤其是对于穷人,挂在架子上晃荡的尸体出现在每个广场,砍树和盗窃都能结束一个罪犯的生命,但偷掘墓穴,即便放在现在,也不会有人产生什么异议,主要是因为当时的盗墓贼不仅仅是冲着死者的随葬品去的,他们还会偷走尸体,卖给医学院作为解剖和教学的用具,还有些时候,一些医生会将尸体的一部分作为药物主料出售给病人。

因为“原材料”的稀缺,以及随着科技发展,人们对知识与健康的渴求,尸体的需求量非常大,盗墓贼的猖獗甚至引发了“铁制棺材”,“炸药棺材”的普及,还有一些人会在亲人下葬后将尸体挖出来,煮成白骨后重新下葬,或是派人守墓,穷苦人则在墓穴周围堆积荆棘,不过这就是聊胜于无了。

委托人露出了羞愧的神色:“请相信我,”他礼貌地说:“这不是一桩罪行,确切地说,这不但不是一桩罪行,还可能揭露一桩罪行呢。”

“我倒不怎么在乎这是一桩罪行还是一桩善事,这里是东区。”利维做了一个请用的手势:“但我最起码要知道你要掘的是哪里的幕,墓穴中的尸体属于谁。”

委托人照他说的喝了酒,酒水非常清澈,但比起他以前喝过的啤酒,里面有一股特殊的甜味,他之前没接触过东区,当然不知道在东区的大部分“真正”的酒水里都会混杂鸦片酊,可以麻痹敏锐的神经,让人感到松弛,更容易说真话或是任人摆布。

“墓地在圣博德修道院,墓穴里的人是我的未婚妻。”

利维一听这个修道院的名字,也就明白为什么这个委托人为什么会冒着极大的危险,孤身一人骑着马走到东区,来找一个之前完全不了解的“灰外套”侦探了。

第3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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